
從標準上看優先供電與優先保護都是切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其辨別就在與系統的要求。現在絕大多半零件企業的防雷系統均給與優先供電,而風力發機電組的實踐運轉工況真的安妥優先供電形式嗎?咱們知道雷電的產生不是一次性歷程,在首次雷擊產生后在接閃通道沒有消散前或消散后也許還會存在再次導通的環境,那么在首次雷擊產生后優先供電形式的避雷器前置熔斷是能否肯定可能經受首次雷擊等于個題目。圖1 中并網柜設置的電涌保護器前置熔斷器全數產生了熔斷,也許示意因雷擊雷熔斷或其他工況三類似時熔斷,而不管何種啟事其系統得到防雷保護成為現實。此時的機組也許仍在運轉,那么一臺在運轉的機組因為給與了優先供電的保護形式在經受一次雷擊后熔斷器將電涌保護器與系統脫離使系統在雷暴環境中裸奔其后果可想而知。經過改善的并網柜給與了優先保護形式,系統一旦顯現雷擊電涌保護器將欺負鉗位過電壓保護系統恬適。一旦電涌保護器因雷電能量過大產生毀壞,其毀壞因為大型壓敏電阻毀壞招致系統短路誘發著火也是行業憂悶的題目,傳統塑殼布局的避雷器沒法經受短路電流存在著火隱患,而給與全金屬布局的產品有著耐受85ka(50ms)短路電流的手段則不會顯現著火的題目,在極度條件下產生短路毀壞就會欺負其上并網主開關會因系統接地產生跳閘,欺負系統斷電完成保護目的。
圖1 優先擔保供電中綴性規劃(改善前)
圖 2 優先保護中綴性規劃(改善后)現在給與優先供電規劃中避雷器前置熔斷器很難通過雷電流襲擊,這類題目在在運轉的機組中已屬于常見題目,是以招致的機組電氣系統累計毀壞案件屢見不鮮。雖然,兩種保護形式都是切合標準要求的,可是從風機電組實踐運轉工況看,優先保護中綴性方案更切合風機運轉的實踐工況要求。而給與優先供中綴性規劃的系統,其實不能供給無缺的保護狀態。而防雷系統的關鍵等于為系統供給繼續波動的雷電防護。